按照校内通知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院研究决定,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,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公布如下:
一、考核执行的文件
按照《关于印发<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校发〔2023〕336号)、《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附件1)和《通信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细则》(附件2)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执行。《通信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细则》与《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有冲突的条款按照后者执行。
二、时间安排及材料填报要求
(一)2024年1月2日—1月4日
被考核人员登录教职工线上年度考核平台系统(网址:https://hrss.jlu.edu.cn/,登录名及密码与个人校内邮箱的登录名和密码一致),在线填写“个人年度工作小结”。(个人年度工作小结请认真填写,字数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,400字以内,存入个人档案请重视)。
被考核的实验技术人员同时填写《通信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量化考核自评指标表》(附件3)上报所在中心,中心将《自评指标表》存档备查。
学院参加年度考核名单已发放到各基层单位。
(二)2024年1月2日—1月5日
各系、中心和管理部门在完成2023年度师德考核的前提下,方可开展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,考核工作流程要求与往年度一致。优秀档次分配额度详见《通信工程学院2023年度考核工作优秀档次分配额度表》(附件4)。
1. 本年度考核的时间截点为2023年12月31日。
2.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5日下班前将本单位《考核结果表》(教师系列和管理+工勤系列填写附件5、实验技术系列填写附件6)(系、中心主任签字)扫描件报送至学院办公室。
(三)2024年1月8日
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小组召开会议,确定学院2023年度考核结果。
(四)2024年1月8日—2024年1月12日
学院将考核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
(五)2024年1月12日
公示无异议的,考核结果报学校;公示有异议的,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小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学校;如存在特殊问题,学院形成详细书面材料上报学校。
通信工程学院
2024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