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人力资源处发布的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院研究决定,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考核工作,现将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执行的文件
按照《关于印发<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校发〔2023〕336号)、《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附件1)和《通信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细则》(附件2)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执行。《通信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细则》与《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有冲突的条款按照后者执行。
二、时间安排及材料填报要求
(一)2024年12月31日—2025年1月2日
考核工作流程要求与往年度一致,被考核人员登录教职工线上年度考核平台系统(网址:https://hrss.jlu.edu.cn/,登录名及密码与个人校内邮箱的登录名和密码一致),在线填写“个人年度工作小结”。(个人年度工作小结请认真填写,字数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,400字以内,存入个人档案请重视)。
被考核的实验技术人员同时填写《通信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量化考核自评指标表》(附件3)上报所在中心,中心将《自评指标表》存档备查。
学院参加年度考核名单已发放到各基层单位。
(二)2024年12月31日—2025年1月3日
各系、中心和管理部门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,负责各基层单位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。成员由各系、中心、管理部门领导、本单位教职工代表组成。优秀档次分配额度详见《通信工程学院2024年度考核工作优秀档次分配额度表》(附件4)。
1. 本年度考核的时间截点为2024年12月31日。
2.请各单位于2025年1月3日下班前将本单位《考核结果表》(教师系列和管理+工勤系列填写附件5、实验技术系列填写附件6)(系、中心主任签字)扫描件报送至学院办公室。
(三)2025年1月6日
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小组召开会议,确定学院2024年度考核结果。
(四)2025年1月6日—2025年1月10日
学院将考核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
(五)2025年1月13日
公示无异议的,考核结果报学校;公示有异议的,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小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学校;如存在特殊问题,学院形成详细书面材料上报学校。
三、其他
(一)2024年内,学校编制内新聘人员、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和以人才派遣(Ⅰ类)方式使用人员,如试用期未满,并有试用期考核要求的,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,具体考核方式按试用期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二)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2024年度考核工作,如实上报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情况,如有瞒报、漏报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,学院将视情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联系人:李东琦
邮 箱:ldq@jlu.edu.cn
电 话:85152948
通信工程学院
2024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