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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年工程硕士复试的通知

发布日期 :2009-12-23作者 :点击 :

通信工程学院相关考生:

根据《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、录取工作的意见》文件精神及我院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试情况,现就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、录取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复试、录取的工作原则

(一)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。

(二)本次复试、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。

二、复试的组织工作

成立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、复试录取工作小组。各小组负责通信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。

(一)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:

组 长:刘 富 通信工程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

副组长:赵晓晖 通信工程学院院长

组 员:钱志鸿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主任

陈万忠 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主任

马 彦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主任

秘 书:姜春城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主任

(二)复试和录取工作小组名单:

吉林地区复试小组组长:钱志鸿 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主任

辽宁地区复试小组组长:陈万忠 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主任

珠海地区复试小组组长:司玉娟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电子信息系主任

三、复试资格审查

成立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资格审查工作小组,名单如下:

组 长:刘 富 通信工程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

组 员:姜春城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主任

梁 栋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秘书

韩大勇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秘书

王有荣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秘书

韩凤荣 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秘书

按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学历、学位、工龄及职业等方面严格审查。复试前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:

(一)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(二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(三)毕业证书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
(四)《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》一份。

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四、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

吉林大学工程硕士2009年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2分。

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。复试内容为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,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,满分为100分。

录取持2008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,须符合2008年复试分数线192分,且2008年报考时报名信息显示已获得学士学位,方可参加复试,应提供考生本人申请及2008年GCT成绩单及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
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,工程硕士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,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%,我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以”GCT”与专业课总成绩排序。

五、复试基本内容及安排

(一)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,满分一百分,具体如下:

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:数字电子技术

(参考书目:《数字电子技术基础》闫石主编,高等教育出版社)

控制工程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:自动控制原理

(参考书目:《自动控制原理》胡寿松主编,国防工业出版社)

(二)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、综合素质和能力,包括专业基础知识、专业知识、表达能力、实践能力等。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。

(三)复试时间及地点:

专业课复试时间(笔试):2009年12月26日上午9:00—11:00

综合面试时间(口试):2009年12月26日下午13:00

吉林地区复试地点: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逸夫教育大楼B112

辽宁地区复试地点: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82甲2号(辽宁省专用通信局)

珠海地区复试地点: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实验楼329室

五、录取

(一)拟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(复试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)。

(二)工程硕士当年不允许跨校调剂。

(三)1月4日上报复试录取材料。

吉林大学通信工程学院

2009年12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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